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

當年不能說的秘密

當年不能說的秘密

中華民國政府兩次自異域撤軍,為什麼還是有國軍部隊留在異域?
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要求下,1953年底至1954年初,第一次自異域撤軍時,蔣中正總統密令:「只撤一部分應付聯合國,留置一部分,持續控制滇緬邊反攻基地。」1961年初,第二次再被聯合國要求自異域撤軍時,蔣中正總統仍指示:「只撤一部分應付聯合國。」國安會副秘書長蔣經國隨即指示軍事情報局局長葉翔之轉達密令,葉翔之局長特派軍事情報局第三處處長胡正甲,向第5軍軍長段希文將軍轉達密令:「第5軍只撤老弱,精幹全留。設法自力更生三個月,三個月後恢復補給。」
5軍為求證「密令」真偽,特派第5軍參謀長王立仁,隨第一批撤台官兵回台,求見蔣經國副秘書長,囑請依軍事情報局局長葉翔之指示辦理。再向葉翔之局長求證屬實後,第5軍遂依「密令」隱藏於泰北山區。三個月過去、八年過去,終究沒有再得到中華民國政府的補給,1968年中華民國政府同意由泰國政府「權宜處理」。1970年接受泰國政府「協防、歸化、輔導生產原則」。19709月起接受泰國政府補給。
1961年第二次自異域撤軍時,國防部以「春曉計畫」,代號「國雷演習」,專案撤回了5,000餘人。為掩人耳目,中華民國政府對外宣稱:「雲南反共救國軍」1961430撤銷番號,未撤台的軍隊,為中華民國政府無法控制的軍隊,與中華民國政府無關。
當年的一批國軍官兵,因為相忍為國而繼續留在異域,甚至背負著抗命罪名,持續在異域為國效命。事過境遷之後,有的老兵想要回台依親安養餘年,因為當年的「密令」除少數執事者,不為外人所知。老兵得到國防部通篇的回覆都是:『「雲南反共救國軍」於民國50年(1961年)430撤銷番號,台端未依「國雷演習」撤台,自民國50年(1961年)51起,已不再具有游擊隊人員身分,不合辦理退役。』老兵轉而問總指揮,總指揮函覆:「余早經解職退休,未便再過問昔年舊事。」老兵最後只好無語問蒼天。。。。。。抱憾九泉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